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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

Google新專利,根據智慧手機使用者身處環境發送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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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曾站在雨中想找附近的傘店,或許會對Google最新取得的專利感興趣。Google已取得一種技術專利,能根據智慧手機使用者身處環境(例如天氣狀況)來發送廣告,可望使電影「關鍵報告」內的場景成真。

Google申請的專利名為「根據環境狀況發送廣告」,這種技術能藉由智慧手機使用者所在地的背景雜音,例如雨聲和音樂等,發送鄰近傘店或唱片的廣告。Google說,不會聘僱專人聽手機用戶的通話,而是採用即時監控技術。

除背景雜音,Google也希望透過環境偵測器的資料,改變電腦上的網路廣告。

申請文件上說,例如使用者周遭環境溫度若高於某個門檻,會發送冷氣機廣告;若低於某個門檻,則發送大衣廣告。Google表示,這項前瞻性的專利對其產品組合相當有用。

全文網址: Google即時監控技術 感應天氣、發送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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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2月3日星期五

2011年 Google 前十大購買關鍵字 廣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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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在2011年有379億美元的收入,其中96%來自關鍵字廣告。下面是2011年該公司的收入成長的主要來源:

- 金融及保險業
- 零售百貨
- 旅遊觀光
- 工作與教育
- 家居用品
- 電腦與消費電子
- 車輛買賣
- 網路暨通訊業
- 工商服務
- 活動場合及禮品

2011年 Google 前十大廣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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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帳戶更新消息 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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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Google Analytics team.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使用者您好:

告訴您一個好消息,您的帳戶很快就能開始使用新版 Google Analytics (分析),舊版到了 2012 年初就會完全停用。新版的介面經過重新設計,更方便您查看資料,而您也會發現幾項重要的新功能,以下介紹一些最受歡迎的功能: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即時

「即時」報表可讓您立即看到網站上的活動!這些報表會持續更新,每當有人瀏覽網頁,報表的瀏覽量會隨即更新。即時報表就位於 [首頁] 分頁中。




多頻道程序

您可以查看客戶在完成轉換或購物前 30 天內,曾與哪些頻道進行互動。轉換路徑資料包括與許多媒體頻道的互動,例如付費(關鍵字廣告)和隨機搜尋、聯盟、社交網路和多媒體廣告所帶來的點擊。


影片示範使用指南

行動報表

有越來越多的訪客使用行動裝置上網。透過新版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的「行動」報表,您可以瞭解使用行動裝置的訪客如何與您的網站進行互動,甚至還能查看他們使用哪些行動裝置,然後針對這些裝置調整網站。 



流程示意圖

流程示意圖是一種設計美觀、功能細膩的工具,可透過圖像來呈現訪客瀏覽您網站的方式。舊版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中提供的瀏覽工具已經過我們全盤的重新評估及設計。


影片示範訪客流程目標流程使用指南

再過幾週,Google Analytics (分析) 第 5 版會成為所有使用者的預設介面,同時我們也會推出報表電子郵件排程器和 PDF 匯出功能。

需要在舊版中查看資料嗎?

新版中的每項功能應該都能讓您滿意,不過,要是您回到舊版,也不成問題。在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的右上角有個 [舊版] 連結,您隨時都可以在新舊版之間切換;不過請注意,舊版只提供到明年初。

想要更快適應新版嗎?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說明中心提供如何使用新版瀏覽 Analytics (分析) 的所有最新逐步指示。我們也推出了一系列的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網誌文章,針對許多異動和新功能進行介紹。另外,您可以到 Google Analytics (分析) 說明論壇發問並跟其他使用者交換新版使用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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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27日星期二

Google歡慶13歲 繼續「Don't be EVIL」【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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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自udn.com

【文/楊又肇】

今天有看Google首頁的話,可以發現Google在今天 (9/27)歡慶第13歲的生日,而今天的Doodle上所呈現的「Google」字樣後面多了一組驚嘆號,也就是Google在1998年到1999年間所使用的Logo圖樣。

Google這間公司是在1998年9月4日正式由「Google Guys」成立,也就是共同創辦人Larry Page與Sergey Brin攜手建立 (當時兩位創辦人都還在史丹佛大學攻讀理學博士),而「Google.com」網域則是早在1997年9月15日便早已註冊,而更早使用的網域其實是「Google.stanford.edu」。最初時候,Google原本名稱為「BackRub」,後續則是改由源自數學大數「googol」單詞錯誤拼寫方式,於是決定以「Google」一詞象徵為使用者提供搜索大量優質訊息的想法。

不過,雖然公司正式成立是在9月4日,但先前Google曾經多次選擇在9月7日慶祝生日,後續則是選擇在9月27日慶生居多 (特別是這一兩年的時候),因此今年也是選擇在今天歡度第13歲的生日。 從今天所釋出的Doodle塗鴉來看,除了Logo改為先前早期樣式,圖內包含代表13歲的13根蠟燭、13條壁紙線條跟一個蛋糕,另外分別在「G」、「o」、「g」上各代一頂生日帽,同時各有三個禮物盒,是否代表兩位共同創辦人Larry Page與Sergey Brin,以及先前擔任執行長 (現為Google執行董事長)的Eric Schmidt?

現在的Google

目前估計Google在全球地區的資料中心內所佈署的伺服器已經突破兩百萬台以上,同時每天處理器的搜尋資料量幾乎是以億單位起跳,另外平均存下由使用者所產生的24PB (編按:1PB=1024TB=1048576GB)資料量。同時配合線上諸多便利的服務,也因此讓許多人幾乎一天不能沒有Google的存在。 除了提供強力的線上搜尋服務外,Google同時帶動旗下產品服務 (包含線上軟體服務、解決方案等),同時也與諸多廠商進行合作,例如近期與以色列文物管理局合作的數位化死海古卷、近年來蓬勃發展的Android平台等,此外,Google也透過不少併購事宜來擴增旗下技術發展與服務範圍,比方近期最大樁的收購便是花費美金125億元買下Motorola行動通訊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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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6日星期五

買關鍵字廣告誤導消費者,且攀附他人商譽,公平會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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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消費習慣改變,網路對大眾影響力愈來愈大的情況下;法律跟規範開始漸漸界定出合法有保障的網路環境,其實屬於新興媒體演化趨於成熟的正常現象。

最近又一則關鍵字廣告所引起糾紛的新聞,其實並不是第一起案例了,只不過再次上新聞版面可以再次提醒大家,勿不當使用關鍵字廣告;也就是不可於廣告內容所傳達的動機,攀附競爭事業之營業信譽,並意圖搾取其所蘊含之經濟成果。

所以這些買關鍵字廣告被罰錢的原因:
重點白話文:廣告不可以在消費者找別家產品的時候,你跟消費者騙他說來買我的就對了。也不可於廣告內容寫著A家品牌,點擊進去卻是B家商品。 
所以問題並不是在於使用了同業的品牌關鍵字,而是廣告文案所傳達的動機!這次大買家使用家樂福關鍵字是這樣,上次富邦momo東森購物關鍵字也是這樣,皆在於搜尋引擎鍵入競爭事業之名稱關鍵字時,廣告內容文字出現之內容明顯誘導消費者,有意圖侵害商業利益之行銷行為。

關於使用商標關鍵字,智慧財產法院的解釋:
智慧財產法院認為關鍵字廣告屬於「付費排序廣告」,雖以他人商標作為關鍵字以為索引,但由於關鍵字廣告內容本身並未使用系爭商標作為商品或服務之行銷使用,同時鍵入關鍵字之使用者並不會因此而認為或混淆廣告內容所推銷之商品或服務是屬於商標所有人所提供,故並不屬於「商標使用」之行為,從而不構成商標之侵害。
反過來說,我不要在廣告內容中做出侵害商標的動作就可以了,例如:

【我家超市黑松汽水特價中!】賣飲料不犯法吧...
【HTC商品我們店裡通通有賣!】賣HTC也不犯法...炒HTC股票就...
【戰X策是唯一的選擇嗎?】這個目前有人用(抖)
【我提供XBox維修改機服務!】這...
【我在這裡認識了跟林志玲一樣的女朋友!】哪一家交友...我要去! (此則亂寫不負責)

另外可以參考合理使用範圍:商標法之第三十條(不受他人商標權效力拘束之情形)
下列情形,不受他人商標權之效力所拘束:
一、凡以善意且合理使用之方法,表示自己之姓名、名稱或其商品或服務之名稱、形狀、品質、功用、產地或其他有關商品或服務本身之說明,非作為商標使用者。
二、商品或包裝之立體形狀,係為發揮其功能性所必要者。
三、在他人商標註冊申請日前,善意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者。但以原使用之商品或服務為限;商標權人並得要求其附加適當之區別標示。

所以只要合理範圍使用同業商標關鍵字,目前是不會有問題的 ( 以後沒有人知道,筆者不是先知...囧 ) 。最後在解釋一次,買關鍵字可以買品牌字,但是帶出來的廣告文案不能違反上面提到的規定。

參考資料:歐洲法院裁定Google Adwords不違反商標法關鍵字廣告之法律責任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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